将样品色与标准色度作目视比较,按“铂-钴色度”单位表示其结果。
铂-钻色度单位:溶液的色度以每升含1mg氯铂酸形式中的铂和2 mg的氯化钴六水化合物计。
1氯化钴(GB/T 1270);CoCl,・6H,O,分析纯;
2氣铂酸钾:分析纯;
3盐酸(GB/T 622);分析纯,
4蒸馏水:二次蒸馏水。
1比色管:磨口带塞无色比色管,100 mL,50 mL。
2比色箱及比色架:见图。
3烧杯:150 mL。
4容量瓶:1000 mL(棕色磨口)。
1 500号铂-钴比色标准原液的配制
称取1.245 0 g氯铂酸钾(2)和1.0000g氧化钴(1),精确至0.000 2g,溶于100 mL盐酸中,然后用蒸馏水(1)稀释至1000 mL。此溶液即为500号色度标准比色液。
2小于500号色度标准的配制
取不同量的500号原液,用蒸馏水(4)稀释至比色管的体积即可制得任意号数的色度标准。其计算式如下:
3测定
取试样均匀混合后,注入比色管中,用肉眼观察,应是透明油状液体,无混浊现象,无明显机械杂质,在室温条件下进行比色测定。
取2支颜色相同,高度相等的比色管,一支注入100 ml或50 mL试样。另一支注入相同体积的色度标准液,置于装有反光镜的比色架上,拿下比色管盖,将此比色架放入比色箱中,转动反光镜,以反光镜中反射之颜色进行比色,读取样品最接近标准色度的号数。
平行测定结果的允许误差应符合下表规定: